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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dnesday, May 11, 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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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高盛认罚200万:违规承销中国公司股票

2004-07-07 15:55:52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何华峰


  
  7月1日,美国证监会发布公告称,国际知名投资银行———高盛———刚被美国证监会罚了200万美元,原因是1999-2000年,其在承销三家中国公司IPO股票过程中,有违规行为。

  这三家公司分别是,中石油、中国电信和中华网。高盛是这三家公司的主承销商。

  公告称,高盛在纽约的负责亚洲股票销售部门的一些销售人员,在目标客户上市之前的等候期(WaitingPeriod),违反规定向不同的机构客户发出电邮,涉及这三家待发售股票的详细内容。

  按美国证监会规定,拟上市公司向证监会递交上市申请,至证监会批准之前,这一段时间为等候期。在中石油上市时,高盛自己发现了电邮的问题,并向美国证监会通报。美国证监会经过调查发现,在此前上市的中国电信和中华网也有类似问题。

  最后,高盛提出和解,美国证监会予以接受,高盛认罚200万美元。高盛被罚事件,或许能为人们理解此前的花旗中国投资银行部主管任克英被停职,提供一个新的角度。

  花旗集团于6月23日宣布暂停任克英的职务,市场传闻,原因是她在任期间,曾向公司最高管理层和监管机构提供虚假信息,事件涉及包销中国人寿时的股份分配问题。

  花旗方面则在接受本报记者电子邮件问询时称,任克英的停职与公司客户无关。

  有关中石油等的违规电邮

2000年2月28日,中石油向美国证监会递交了上市申请文件。

  1天后,高盛在内部发布了一份注明是“仅供内部使用”销售备忘录,其投资银行部门和一位分析员向销售部门通报了有关情况,并告诉销售部门,现在可以自由联络客户了。

  当天晚些时候,高盛在纽约负责亚洲股票销售部门的一位员工,给数十位机构客户发了一封电邮。这封电邮谈了这次发售的细节、中石油公司的情况、中国油气行业的情况,其中有一些内容是该公司上市申请文件中没有的。

  在这封电邮中,中石油的上市活动被誉为“中国为重组(国有企业)而进行的最大胆的行动”。电邮还提供了中石油的盈利及净收入的预测,形容中石油为“全国最大之石油及天然气生产商”、“中国最赚钱的公司”,及“世界第四大上市石油公司”等。这封电邮中,一个段落以“为什么看俏中石油“为题,将中石油形容为“一个重组的故事”,“一个削减成本的故事”,“一个增长的故事”,“一个股价抗跌的故事”。

  这封电邮的作者,将它抄送给同一部门的同事及主管。收到电邮后,同一部门的三位同事(其中包括一位主管),将其作了轻微改动后,发送给各自的客户和在高盛的同事。

  高盛投资银行部的一位员工首先对这封电邮提出质疑。他收到这封电邮后,认为发这样的电邮是违规的。他随即与纽约负责亚洲股票销售部门的主管联络,表达了他的疑虑。这位部门主管转告了同一部门内的同事,让他们不要这样发电邮,并设法收回已发出的邮件。

  这一天的晚些时候,高盛专门举行了一个会议,认为如此发送关于中石油的邮件是有问题的,应尽可能收回。

  2000年3月2日,高盛主动向美国证监会通报了有关中石油电邮的问题。根据电邮内容,美国证监会让中石油修改了上市申请材料,将电邮提及的内容包括进去。3月29日,中石油的上市申请获批,并于4月6日在纽约证交所挂牌上市。

  在高盛通报了有关中石油的电邮后,美国证监会对高盛展开了调查,结果发现这并非高盛在纽约的负责亚洲股票销售部门的第一次违规。

  在此前的中国电信和中华网上市过程中,这一部门已经有类似违规行为了。东窗事发后,高盛正式地谴责了所有涉案的员工,特别是在2000年9月,高盛发出一个责备性的备忘录给该部门主管和其他三名成员,这5名成员因此每人被扣1万-2.5万美元不等的奖金。高盛还在内部加强了培训。

  有关苏丹的另一次违规

还有一个违规发生在“等候期”之前。当时,中石油上市受到美国一些舆论的猛烈抨击。首先是一些组织称,美国一直对苏丹实施制裁,但中石油的母公司———中石油集团———却在苏丹开设合资企业。反对者批评高盛作为一家美国公司,不应该帮助中石油上市。

  面对批评,高盛一些高级代表认为应该回击。这些高级代表不属于高盛的投资银行部,也不参与中石油的上市活动。高盛的一些高级代表咨询了高盛的法律顾问,问是否可以告诉媒体,中石油是中国国内的一家石油公司,而且有防火墙,可不让中石油的收益用于海外。高盛的法律顾问认为,可以向媒体披露,但不能提及上市的细节、中石油的业务前景和投资中石油的好处。

  内部讨论后,高盛答应了四家媒体的采访。其中,2000年1月14日的《亚洲华尔街日报》一篇文章以“中石油以上市寻求告别过去”为题,引述了高盛一位高级代表的话,称“苏丹不应是个问题,因为有足够宽的防火墙,可以保证上市募集的资金只用在中国之内”。

  美国证监会认为,在中石油发售股票过程中,关于募集资金的用途是有争议的,也是阻碍中石油发售股票顺利进行的一个潜在因素,高盛对媒体的披露,有助于打消投资者的疑虑,有助于销售,因此带有“要约”的性质,是违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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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色断送“金融第一人”管金生

2005-02-21 15:36:16 来源: 21世纪经济报道 作者:汪恭彬


  
  英雄难过美人关。

  1992年12月,管金生出访台湾,偶遇香港一年轻美貌女子柳梦娥。柳当时在某集团香港公司从事证券业务,两人邂逅,一拍即合。

  次年春节,柳梦娥与管金生在深圳幽会,两人激情风流,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二人的风花雪月一直保持到1995年5月管金生被监视居住。

  其间,两人感情迅速升温,1995年,柳与其夫钱壮明离婚。

  “红颜祸水。”据检察机关认定,管金生的犯罪,正是从认识这个女人开始,而他的多起犯罪事实,约一半与柳月娥有关。

  经历风花雪月的管金生在“3·27”事件之后,轰然倒下。在他被判17年监禁之时,中国第一大证券公司———万国证券也分崩离析。

  在中国证券短暂的历史中,管金生时代就此划上休止符。

  峥嵘往昔

历史似乎已洗尽铅华。在上海徐汇区夷山路与华亭宾馆之间一处略显斑驳的房子里,住着一位身材不高的老人———中国证券教父管金生。

  管金生在1997年被判17年监禁,因身体原因,2003年中,被政府批准“保外就医”。管的一位旧部说,“管总是伟大的。尽管如今万国人已经散落各地,不过还是心存对当年万国意气风发的怀念,对管总无限的崇敬。”

  管金生,1947年5月19日出生于江西省清江县一个贫苦农民家庭。他于1988年创办万国证券,而在1992年的时候,万国已成为一家具有世界影响力的公司。

  万国成立不到两个月,就作为中国第一家证券公司在国际证券界亮相———在由20多个国际证券公司组成的、对意大利国民劳动银行新加坡分行在伦敦发行欧洲日元证券的承销团中,日本野村证券任总干事,万国任副总干事。

  1992年年底,万国在香港与李嘉诚合作,一举收购香港上市公司香港大众,完成了大陆证券公司首次收购境外企业并成为控股人。

  在管金生掌印期间,万国证券一级市场承销业务占全国总份额的60%,二级市场经纪业务占到全国总份额的40%。美国、英国的权威机构评定万国证券为中国第一大证券公司。

  万国的脱颖而出,使管金生声誉鹊起。他曾应美国CNN广播电视公司的邀请,作为中国金融界第一人,在该公司直播中心用英语向全球介绍上海的证券市场。

  他是大陆证券界第一个访台人士。他也是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以同等学历申请博士学位的在职人员。

  在其他证券公司尚未弄清国内市场是怎么回事的时候,管金生已打出“万国证券,证券王国”的旗号,声言要令万国成为中国的野村、美林。1994年,他更提出万国证券“要在2000年进入世界十大券商”,何等野心勃勃!

  风花雪月

万国鼎盛之时,各种荣誉也纷至沓来。管金生先后当选为普陀区政协常委、静安区人大代表;他还兼任全国工商联执行委员、上海市工商联副主任委员,并被复旦大学、同济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高校聘为兼职教授。

  在赞誉、恭维下,管金生对于权力的运用开始随心所欲。

  原来的谦虚谨慎变成了自高自大,原来的勤俭节约变成了挥金如土。他的烟瘾越来越大,一天要抽2包中华牌香烟;公司的资金,他可以任意大笔拆借给朋友;公司库存的股票,他可以大把大把随便送人。

  英国历史学家艾克顿说:“权力倾向于腐败,绝对的权力倾向于绝对的腐败。”孟德斯鸠也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一条万古不变的经验。权力的异化源于人性的不完善。”

  而当拥有绝对权力的管金生遇上美女柳梦娥时,堕落成为自然。

  柳梦娥与其丈夫钱壮明,都是香港人,在港经营着一份不小的产业。

  1993年初,管金生为了开拓海外证券业务,联合柳梦娥及其丈夫钱壮明所拥有的某投资公司等四家境外公司,共同收购某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其后改名为上海万国(香港)有限公司,管金生任董事长,柳梦娥任总经理,生活中的情人,成了事业上的搭档。

  在幽会时,柳梦娥曾问过管金生的私人积蓄。管怯怯地说:我虽是大公司的老总,经手大笔钱款,但毕竟还是工薪阶层,也没有家底,说不上有任何积蓄。细心的柳梦娥听在耳里,记在心中。

  由于柳梦娥夫妇拥有的投资公司持有原某集团香港公司的股份,经过这次收购,大赚1000多万元港币。其后,万国香港公司按2股配5股的比例增资扩股,管金生决定为未出资配股的该投资公司垫付配股资金达2400万港元。

  为感谢管金生,柳梦娥与丈夫商定,给管金生40万元港币以作酬谢。

  1993年秋,柳梦娥将这个决定告诉了管金生。管吓了一跳,立即说:“这个钱我无论如何不能要,你们自己用吧。”嘴上说是不要,但还是有点不情愿,他又说:“最多我急需用钱时向你们借用一点。”

  聪明的柳梦娥立刻领会了管的意思,她狡黠地说道:“你越是不贪,我越是要帮你。什么时候你才会知道我这个人是说话算话的。”

  钱,管金生当时没有拿,柳梦娥就替他暂存着。

  过了几天,管金生告诉柳梦娥,他在美国读书的大女儿打来电话,需要用钱,让她寄1万美元过去。11月份,两人又在香港相会。柳梦娥对管金生说:“我已经给你大女儿寄去了1万美元,是从留给你的40万元港币中取出来换成美元寄过去的。”

  管金生一听,连忙说:“你不要讲了,我知道了反而不好。本来是向你借钱的,现在变成我向你讨这40万元了。”

  柳梦娥还偷偷地告诉管金生,她丈夫钱壮明对她为管金生保管40万元港币有意见,不同意给钱,甚至责怪柳梦娥用自己家的钱去养别人家的女儿。柳梦娥不满地说,钱壮明没有良心,连她都为丈夫的所为感到可耻。可见,柳梦娥与其丈夫之间已经出现裂隙。

  《资深检察官办名案》一书中写道:直到1995年4月15日傍晚,柳梦娥丈夫钱壮明找到管金生家里。管惊慌不已,忙领他来到华亭宾馆咖啡厅说话。钱手持寄给管金生长女1万美元的汇款凭证,以向政府告发为借口,要挟管出面,以妥善处理其夫妇之间的经济纠纷。

  管金生慌忙自我开脱道:“你用不着威胁我,因为当时那1万美元我讲明是向柳梦娥借的。”随后,便与柳梦娥商量对策。柳梦娥安慰管金生说:“让他去告好了,如果政府来调查,你就说那1万美元已用人民币还给我了。”

  这40万元中的余款32万元港币,在柳梦娥与钱离婚时,才由钱支付给柳梦娥。这32万元港币,连同管金生交给柳梦娥“保管”的其他钱款,都由柳梦娥以自己的名义在香港为管金生购买了200万元港币的债券。

  对于这笔款项,检察机关事后认定:管金生确实知道柳梦娥已从中支付了1万美元寄给了其长女;钱在与柳梦娥离婚时将余款32万元港币都给了为管金生“保管”财产的柳梦娥,证明行贿人的故意行贿是显而易见的。

  乱世英雄

管金生与柳梦娥的经济往来并非仅此一件。

  仅有案可稽的就有,1993年,管金生挪用公款220万元为柳梦娥承包经营某中学宿舍装修之用。

  接近检察机关的人士透露说,在1995年“3·27”国债事件之前,公安机关已经获悉万国香港公司有大笔资金的异常动向。鉴于管金生当时的身份地位,公安机关没有及时“动他”,“如果早一点动他,中国证券市场可能就没有‘3·27’了。”2月17日,该人士说。

  “3·27”国债事件使拥有14亿资产的万国证券,瞬间损失国有资产9.6亿元。作为主要负责人,管金生落寞辞职。在他挂职2月后,其经济犯罪问题开始败露。

  上海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于1997年判处管金生17年徒刑,罪名是行贿并在期货市场成立前数年里滥用公共资金,总额达人民币269万元。

  管金生在庭审中对此表示不服,并坚决不聘请律师,也不接受法院指定的律师。有人说,管金生是因“3·27”而生出祸端,却硬套了一个行贿的罪名,可谓张冠李戴。

  在管金生被拘之后,万国时代随之远去。《中国证券市场批判》的作者袁剑说,在当时的情况下,究竟是以体制内的原有规范来界定管金生们的行为,还是以体制外的规范来判别他们的罪与非罪,是一个相当令人困扰的话题。

  袁剑分析说,在一个全面失控的体系中,我们已经失去了统一的评判标准,将他们定义为罪犯是非常容易的,将他们塑造成英雄也同样容易。

  管金生生于乱世,而乱世造就英雄。

  在管金生的悲剧中,更多凸显的是有迹可寻的体制局限。无论从哪个角度讲,“3·27”都是一场赌局。而这场赌局并不能为管金生个人所左右。当人们无力左右制度的时候,主事人的性格往往成为替罪羔羊。

  但这只是对制度的一种惯有的绥靖。

  具体到“3·27”或之前的管金生与柳梦娥的风花雪月,如果管金生不是一人独揽大权,如果万国证券不是内部人控制,万国时代会被颠覆吗?

  “不过,也很难排除管金生的个人性格缺陷在‘3·27’事件中的作用。”袁剑总结说,“管既不是一个好的行政官员,也远不是一个称职的金融家。他仅仅是一个与时代同步、被时代局限的乱世英雄。但这并非都是管金生的错,他不过是被时代推上了这个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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